功能主治: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患者接受治疗时应一般状况良好。
更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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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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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
药品名称: |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 ||
含量规格: | 0.25gx10片/盒 | ||
商品名/品牌: | 艾坦 | ||
通用名称: |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 ||
汉语拼音: | |||
剂型: | 片剂 |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阿帕替尼。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 ||
功效与作用: |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患者接受治疗时应一般状况良好。 |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推荐剂量:850mg,每日1次。 服用方法:口服,餐后半小时服用(每日服药的时间应尽可能相同),以温开水送服。疗程中漏服阿帕替尼的剂量不能补充。 | ||
不良反应: | 床试验资料为确定药物可能引起的不良事件及其近似发生率提供了一定的依据。由于临床试验的条件变化大,试验中观察到的一个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的临床试验观察到的不良事件发生率相比较,也可能不能反映临床中的实际发生率。 有关甲磺酸阿帕替尼应用于晚期胃癌的不良反应信息主要来自一项3期、多中心、随机、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n=267)。受试者均为二线化疗失败的晚期胃癌患者,试验中排除了ECOG(东部肿瘤协作组织)体力状态评分为2分及以上患者、有胃肠道出血倾向的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患者、凝血功能异常患尿蛋白阳性患者、胆红素≥1.25倍正常值上限的患者、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伤口未愈合的患者。176例患者服用本品850mg qd治疗。72%的受试者接受了2个周期或以上的治疗(28天为一个周期)。试验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通用不良反应分级标准NCI-CTC AE3.0判断)发生率分别为92.05%和71.43%,3/4级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51.7%和24.18%。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5%)中,试验组与对照组发生率有统计学差异的不良反应包括血液学毒性(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非血液学毒性(蛋白尿、高血压、手足综合征、乏力、声音嘶哑)。试验组与对照组的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6.25%和6.59%,常见的严重不良反应均为上消化道出血。 另外一项在二线治疗失败的晚期胃癌中进行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2期临床研究(n=141)提供了支持数据。该研究中接受850mg qd治疗的受试者共47例。研究人群基线特征与3期相似。850mg qd 组有35例患者接受了2个周期或以上的治疗(28天为一个周期)。850mg qd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根据NCI-CTC AE3.0判断)发生率分别为78.72%和56.25%,3/4级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34.04%和16.67%。 | ||
禁忌: | 对艾坦任何成份过敏者应禁用;对于有活动性出血、溃疡、肠穿孔、肠梗阻、大手术后30天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3-4级心功能不全(NYHA标准)、重度肝肾功能不全(4级)患者应禁用。 | ||
注意事项: | 特别注意事项 出血: VEGFR抑制剂类抗肿瘤药物有可能增加出血的危险。在阿帕替尼的2、3期临床研究中,排除了有胃肠道出血倾向的患者,未发现本品相对安慰剂组明显增加出血的风险。但仍应提醒临床医生用药时密切关注。对合并用华法林抗凝的患者应常规监测凝血酶原时间(APTT)和国际化标准化比率(INR),并注意临床出血迹象,一旦发生出血迹象,应及时停药。 对于重度(3/4级)出血的患者,建议暂时停药;如恢复用药后再次出现重度(3/4级)出血,可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参见:用法用量),如不良反应仍持续,建议停药。 凝血功能异常(APTT>1.5×ULN或INR>1.5)的患者未被纳入阿帕替尼临床研究中,因此尚不明确本部分人群使用阿帕替尼的风险。凝血功能异常患者应慎用本品,服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和国际标准化比率,一旦出现严重(3/4级)异常,建议暂停用药;如恢复用药后再次出现严重(3/4级)异常,可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参见:用法用量),如不良反应仍继续,建议停药。 心脏毒性:临床研究中观察到服用阿帕替尼可能会引起心电图异常,包括QT 间期延长或窦性心动过缓。应慎用于已知有QT间期延长病史的患者、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患者或者有相关基础心脏疾病、心动过缓和电解质紊乱的患者。 用药期间应注意严密监测心电图和心脏功能。如发生3/4级不良反应,建议暂停用药;如恢复用药后再次出现3/4级不良反应,可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如不良反应仍继续,建议停药。对于出现3-4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显示左室射血分数<50%的患者建议停药。 肝脏毒性:临床研究中观察到服用阿帕替尼可引起一过性转氨酶升高或总胆红素升高。原有血清转氨酶和总胆红素升高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尚未在肝功能不全人群中进行研究,既往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当服用阿帕替尼时应谨慎和密切监测(建议在用药最初的两个月内定期如每2周检测一次肝功能)。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当患者发生3/4级转氨酶和总胆红素升高时,建议暂停用药,同时需监测血清转氨酶级总胆红素直至其水平明显下降后可恢复用药;如恢复用药后再次出现3/4级不良反应,可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服用(参见:用法用量),如不良反应仍持续,建议停药。(详情请看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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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贮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103 | ||
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所有正规药品都具有国药准字号,您可以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查询页面-输入国药准字号,如果能查到就是真药,否则就是假药。
购买药品的时候可以检查包装是否破损,有无拆封过的迹象,有无被破坏的情况,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请谨慎购买。
真药的包装印刷一般文字图片都非常清晰容易辨别,部分药品有防伪码,假冒伪劣药品一般为降低成本印刷粗糙很容易辨别真伪!
药品外包装都会有条形码,这是出厂必须具有的,可以通过智能手机的扫一扫功能查询,能查到药品信息的是真药,扫码结果为空的,要格外留意药品质量。
药品出厂的时候,都会在外包装盒上标明,生产日期、有效期、药品批号等基本信息,如果外包装盒上没有批号,基本可以判断为假药。
药品电子监管码是药品的身份证,国内目前大约60%的药品都具有监管码,通过支付宝或者微信扫一扫,真药会显示药品的基本信息,假药就查不到。
药品一般建议去正规的医院、药店、诊所购买,这样买到假药的概率会很小,如果选择网上购买,购买前一定要看清网站是否有药店资质或具有互联网售药资格。
随着制假技术的提高,普通消费者不容易辨别真伪,可以选择把药品送到相关检测机构去检测药品成分,如果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既是假药。
如果您通过以上提供的方法还是无法确定药品的真伪,可以选择去药店查看此药品包装盒上的厂家电话,然后拨打求证如何验证此药品的真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