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伟医药 专业药剂师 主任医师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运动员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